云霄县委编办创新管理办法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 2017-06-22
  • 来源:云霄新闻中心
  • 编辑:云霄融媒|云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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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网讯(云霄县委编办供稿)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三抓三比、十项竞赛”工作要求,云霄县委编办立足实际,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工作抓手,突出“抓生态比城乡环境”,多措并举创新管理办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健全基层环保和生态建设制度。延伸触角,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细化落实乡镇环保机构职能职责,在各乡镇、开发区设立以环境执法为主要职责的环境保护站,为基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必要的机构编制保障。

    完善流域生态治理体制。全面落实“河长制”,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生态制度创新,设立了云霄县水政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进一步提升该县河流保护管理水平。

    推进重点区域“多规合一”。积极配合环保行政体制改革,理顺环保机构职能。在其承担的职责范围内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股、污染防治股、法制规划股、审核审批股等内设机构,形成框架清晰、规范统一的行政管理体系。

    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环保协作机制,在县检察院设立生态环境检察科,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提高查办生态环境案件的专业化水平和办案效率。在县法院设立生态资源审判庭,采取环境民事案件、环境刑事案件、环境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将涉及环境保护的案件进行专业化集中审判,畅通环境保护类案件的诉讼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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