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屿镇:“准、广、实、严”, 不断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

  • 2017-05-20
  • 来源:云霄新闻中心
  • 编辑:云霄融媒|云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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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婉萍/文  方添林/图)“春节回来的时候这山前溪上面还漂着一些白色垃圾、水葫芦,这次回来感觉大变样啊,河道变干净了,连边上的小路也整洁了,你看这垃圾桶码的多整齐。”趁着这周休假回家来探亲的汤叔告诉小编这山前溪可是满满他们小时候的回忆,夏天的时候,大人在河边上洗衣,小孩子就在这儿戏水游泳。

    自“河长制”建立以来,列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有力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为建设“富美新列屿”提供支撑保障。

    一、责任落实要“准”。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形成镇村两级的“河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河道动态监管。同时针对区域和流域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突出“一河一策”,着力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属地责任。

    二、宣传营造要“广”。及时召开镇村两级河长制工作会议及现场工作会。同时利用横幅、广播、宣传单发放等形式,坚持入户做工作,培养村民保护环境、爱河护河的意识,营造浓厚的氛围,提升群众的参与度,从源头上减少河流污染物的排放。

    三、全面整治要“实”。始终坚持标本兼职,惩罚并举,对镇区内的河道进行了全面清理。结合县生态环境百日攻坚行动,对群众反响强烈的其他污染源进行取证,对河道沿岸的畜禽养殖进行整治,联合镇环保站依法查处。同时实行“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督导要“严”。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与镇纪委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同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制定奖惩办法,并纳入年底绩效考评。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职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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