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5日是我国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今年的主题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我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全国生态日”主题的系列活动,引导群众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发改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今天上午,云霄县发改局联合县委文明办、县生态环境局等9个部门在将军山公园开展2024年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及小礼品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让大家认识到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引导大家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自觉形成亲近自然、了解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意识,共同加入生态文明守护行列。
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多元化的宣传方式,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共同推动云霄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转型。
云霄县检察院
为深化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民众对鱼类资源的保护意识,推动形成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云霄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海洋与渔业局、云霄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峰头水库磨石岭渡口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与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一起,将20万尾白鲢鱼鱼苗、8万尾鳙鱼鱼苗放归河流,以增殖放流养护渔业资源、保护水体,为云霄县水域生态再添生机活力。
近年来,云霄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生态保护工作要求,在依法惩戒各类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注重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异地补植复绿、“蓝绿碳”等检察保护机制,修复受损生态,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下阶段,云霄县检察院将积极把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法律监督全过程,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检察之力守护生态环境,高效履职、综合履职,一以贯之、持续发力,为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增强群众生活幸福感。
云霄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加大生态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云霄法院开展“法护自然生态 共筑绿水青山”主题系列活动。
以案促教,法护生态有力量。近日,云霄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滥伐林木案件,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张某三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2020年5月,张某三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在其承包的200.775亩山地采伐林木后予以出售,涉案林木立蓄积量为115.9294立方米,株数4195株,经济价值为人民币31601元。张某三主动投案,并与福建省云霄园岭国有林场签订生态修复协议,缴纳履约保证金。云霄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三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张某三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已签订生态修复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云霄法院综合运用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购买碳汇、补植复绿、异地修复等多元生态修复措施,实现打击犯罪、宣传教育与生态修复“三赢”。
协同联动,法护生态有方法。为进一步落实生态司法保护联动工作机制,云霄法院联合云霄检察院、云霄海洋与渔业局、云霄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到峰头水库开展生态鱼类放流活动,通过增加库区鱼类种群数量、优化库区鱼类群落结构,实现“以鱼净水,以水养鱼”的良性循环。
此外,云霄法院与云霄园岭国有林场召开“共护绿水青山”主题座谈会,就如何进一步开展生态司法协同保护工作进行研讨交流,共同筑牢生态司法屏障。
能动司法,法护生态有成效。为跟踪生态修复协议履行情况及修复保证金使用情况,云霄法院一行深入云霄县森林生态修复基地查看红锥、建柏、红楠、米老排等植被长势,了解生态修复项目的运行机制及资金使用情况,云霄园岭国有林场负责人吴云忠现场讲解修复基地植被的种植情况、生长规律和特点,并详细介绍了修复基地的阶段性复绿成效。
下一步,云霄法院将充分发挥生态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参与生态领域社会综合治理,全方位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记者:方楚楚 来源:云霄融媒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