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霄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工厂在国道324线389K+550M左侧路段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平面交叉道口,对过往车辆和行人构成安全隐患。
执法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隐患问题,要求停止施工,并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拆除违法搭盖的模板,恢复道路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第八十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也指出,进行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等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未经许可进行这些涉路施工活动的行为,公路管理机构有权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因此,在公路设置平交路口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依法申请、审批和设置,共同维护公路的安全和稳定。(云霄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