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食品经营许可证丢失了很麻烦,得登报,还得等报纸出来才能补证,现在只需要自己写一份遗失声明就行了,实在是太好了!”一位办事群众在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局窗口竖起了大拇指。
按照原有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繁杂的手续让群众在补办证件时频频受阻。在了解群众的痛点、堵点后,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局窗口主动与省市监局联系,反映群众需求,提出改进建议,省局对此大力支持,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将系统上提交材料目录里的“报纸刊登公告”更改为“书面遗失声明”。该项便民举措不仅为群众节省了一笔登报费用,还节约了等待报纸刊登公告的时间。自新举措实施以来,市监局窗口已为16家经营主体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为群众节省4800元,得到了群众的肯定和点赞。
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局窗口将继续秉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本着“群众无小事,群众的事就是我的事”的工作态度,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云霄营商环境添砖加瓦,促进民营经济稳步发展。(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员:吴辉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