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淮杰 通讯员:郑秀恋 刘惠贤)2月23日下午,云霄法院在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研宣教中心举行“湿地司法保护示范点”揭牌仪式,漳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玮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柯秀娟,红树林管理局局长王秋阳、各成员单位等领导及法院干警参加活动。
在随后召开的“漳江口红树林湿地司法保护”座谈会上,林微介绍了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相关情况,各成员单位立足工作实际及岗位职责,就蓝碳发展及红树林湿地保护积极建言献策。徐玮琳充分肯定湿地司法保护工作,并就蓝碳的宣传培训、专项科研及各单位的协同合作等提出指导意见。
当天,湿地司法保护示范点工作室法官为强化工作室“六进”活动工作职责,通过发放图文生动的宣传手册,向漳江口红树林退养还湿养殖户宣传蓝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 耐心对群众咨询的退养还湿、湿地保护等问题进行释法答疑,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低碳的良好氛围。
云霄法院“湿地司法保护示范点”的设立,是立足漳江口红树林国家自然保护区巨大碳汇潜力和固碳价值的发展实际,紧扣新发展阶段“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以及《漳州市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结合县域发展特点而打造的云霄全新生态司法“名片”。湿地司法保护示范点将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优势,奋力为云霄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如期实现“双碳”目标贡献更多的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