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乡讯电子报

2021年5月28星期五
刊号:CN035(Q)-第0026号

云霄乡讯我为群众办实事 用好“不起诉+社会服务”机制,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民法典》走进校园课堂 趣味法治灯谜 法援上门暖人心:老乡别怕 我们为你“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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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上门暖人心:老乡别怕 我们为你“遮风挡雨”

本报讯 528日上午,大雨滂沱却挡不住县司法 局法律援助工作者为民办实事的步伐。当日9时许,县司法局的法律援助工作者们驱车前往火田镇瓦坑村。 路途中雨势渐大,淅淅沥沥的雨点打在车窗上发出响 声,车里的人未曾受到一丝影响,他们聊得十分专注。

“具体案情你们都清楚了吗?”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陈惠芩和工作人员详细讨论着今天这起法律援助案件的具体情况,“没有其他问题,我们就这么干!”

行路近十几公里,一行人在村干部的指引下来终于到林某家里。林某是一位年迈老者,为人淳朴,家中摆设陈旧简单。他见到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便热情迎客人进屋,泡起了热茶。

陀岭隧道内时,被后方饶某某驾驶的小汽车追尾碰撞,经医院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右锁骨骨折、左颧弓骨折及多处皮肤擦伤等。事后,林某之子来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代替其申请法律援助。

经法院开庭判定,饶某某与保险公司需依法赔偿林德金各类损失及医药费24万余元。让人意料不到的是,法院作出判决后,饶某某与保险公司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我是服从原判决的,相信原判决的公平公正。”林某说,当他接到二审上诉书和法院传票后,不觉开始焦躁起来,“孩子工作忙,我的伤也一直没好,所以很不踏实。”

县司法局得知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指派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陈惠芩上门为林某办理法律援助,便有了开头那一幕。

来到林家后,陈惠芩顾不上喝一杯茶,就着手向林某了解具体情况细节,并把准备好的资料让他签字、按手印,法律援助律师也紧跟着办理了相关手续。法律援助相关手续办完后,陈惠芩与林某拉起了家常,关心地询问老人最近的身体情况和家庭生活情况。“你们冒着大雨上门来为我服务,真的是太感谢了,你们真好,共产党好啊!”林某深受感动。

据悉,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县司法局认真贯彻上级相关指示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及时推出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尤其是,在全县范围内打破地域限制,改变法律援助属地申请模式,缩短“跑腿”距离,积极推行“通城通办”;增加法律援助窗口,一次性明确告知所需资料及获取资料的途径和方式,让群众“最多跑一趟”;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为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预约上门法律援助服务,让群众“一趟都不用跑”。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0余件,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12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来源:云霄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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